亲爱的家长:
和谐的家庭、稳定的社会需要我们共同创建,反家庭暴力是国家、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。
家庭暴力简称家暴,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,以殴打、捆绑、禁闭、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、精神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,在暴力形式上,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,但辱骂、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。为了维护公民的人生安全、制止家庭暴力,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家庭关系,促进家庭和谐、社会稳定,国家制定了《反家庭暴力法》。《反家庭暴力法》打破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观念,为每个家庭及成员划了红线,提醒大家要用法律方式来保护自己,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,并进一步提高全民反家庭暴力意识,促使每个家庭和成员都能自觉守法,向家庭暴力说“不”。
“官不究,民不举”,这是我国当前反家暴工作的一大障碍。专家指出,学校、医院、医疗机构、居委会等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,并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介入家暴事务,法律借此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,即家暴不是家务事,反家庭暴力是国家、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。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、居委会、村委会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、救助管理机构、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,若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,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,公安机关要对报案人的信息保密。当事人若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,即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,禁止被申请人骚扰、跟踪、接触,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。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或因为受到强制、威吓等原因无法亲自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其近亲属、公安机关、妇联、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。
家庭是社会中的一个小单元,家庭和谐才能促进社会和谐,我们通过校园网站、校园公众号、晓黑板等途径进行反家暴宣传,提高大家的维权意识,减少家庭暴力的产生,一起抵制家庭暴力,努力营造“零暴力”的氛围,构建幸福家园!
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